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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局各相关股室、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b]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5年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5]16号)和《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春风行动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的通知》(粤劳社函[2005]14号)文件精神,在2005年春节春运期间,切实开展服务于民工和进城就业农民工的系列活动,促进澄海良好就业环境的形成,为我区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稳定尽职尽责,特制订《二00五年春运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春风行动”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碰到的问题和带典型性的工作经验,请与领导小组反馈,以便及时帮助解决和推广。
[b]汕头市澄海区二00五年春运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b]
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厅《关于做好2005年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粤劳社[2005]16号)和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05年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汕劳社[2005]16号)精神,为做好来澄务工人员春运期间的有序流动和节日文化娱乐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b]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有条不紊顺序推进。[/b] 区成立“2005春运民工有序流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劳动保障局黄锦楷局长任组长,杨绍深副局长任副组长,蔡文旭、卢再强、林东震、张日生、陈培群、詹益忠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区劳动服务公司,由詹益忠同志为区联络员,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负责人)为基层工作联络员。领导小组在春运期间,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全区春运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具体日常事务由办公室负责实施。联系电话:5866348,传真电话:5836766。
[b]二、突出重点,确保春节前后各项工作的落实。[/b]
[b]全区的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将分二个阶段进行:[/b]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至春节前):具体将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要认真调查,及时、真实和全面地掌握春运期间民工流动情况。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深入辖属用人单位,开展对春运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目的意义的宣传,同时要加强节日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要协助用人单位做好留澄过节民工的节日物质文化生活安排,区局将于元月举办二场来澄务工人员慰问座谈活动和一场迎春联欢活动。区政府节日间也将举办系列活跃民工文化生活的娱乐活动。三是要加大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区劳动监察中队要在节前开展一次以排查用人单位克扣和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的检查;劳动监察、仲裁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处理好民工上访案件,及时为民工解决劳资纠纷调解以及工伤处理,切实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四是要积极协同铁路、汽车运输和交通等部门,做好民工返乡运输和购票工作,防止出现民工滞留或出现交通安全事故。
第二阶段(春节后至3月5日):具体将做好二项工作:一是加强监控,密切注意民工入澄返岗动态。各事务所要继续健全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制度,及时将民工返岗情况向区局劳动服务公司报告。二是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继续发挥区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余缺调剂作用,及时引导新入澄民工寻找合适就业岗位,解决用人单位用工紧缺的问题。区职业介绍所自2月19日起,进入正常集市工作,应积极举办服务于下岗失业人员、城乡劳动力、来澄民工就业的各种专场劳务集市,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困难和问题。
[b]三、健全制度,确保全区上下工作信息联通。[/b]
各事务所要建立单位专人当值制度,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各所要指定专人为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信息收集并报送工作。春运开始后每三天向区劳动服务公司报告一次情况,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b] 汕头市澄海区开展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春风行动”工作方案[/b]
为贯彻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春风行动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的通知》(粤劳社函[2005]14号)、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春风行动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的通知》(汕劳社函[2005]18号)文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府促进农民工就业和增加收入的政策措施,推动澄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开展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春风行动”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b]一、建立机构,加强对工作的领导。[/b]
成立“澄海区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劳动保障局杨绍深副局长任组长,蔡文旭、王少波、许大勇、卢再强、张日生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张日生同志兼任工作联络员。区劳动服务公司承担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春风行动”具体事务,联系电话:5866348,传真电话:5836766。
[b]二、精心组织,确保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扎实有成效。[/b]
[b]自现在起至3月底止,为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春风行动”活动时间,具体安排四项工作内容:[/b]
(一)区定于1月25日在东里镇举办一场“澄海区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咨询活动”。区劳动服务公司、劳动监察中队、区职业介绍所、劳动培训中心以及各劳动保障事务所要树立全局观念,协调配合,认真落实。职业介绍所要提前收集较具规模且有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意向的用人单位招工信息,届时在现场组织招聘;区劳动培训中心要积极筹划,开设适合农村劳动力特点和企业需求的培训项目,并在现场组织培训报名;劳动监察中队要预先印制劳动法律法规,现场进行宣传和接受咨询;各街道(镇)事务所要于咨询活动当天,组织农民工到场参加咨询活动并进行求职、培训登记报名。2005年3月中旬,区局将在劳动力市场组织一次大型农村劳动力就业招聘会,为进城就业农民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二)定于1月27日至28日,在广益街道和莲下镇,选择北洋渔具有限公司和蓝天工艺有限公司二家企业,召开有企业主和农民工代表参加的迎春座谈会,倾听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对就业政策的心声及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作的意见。上列二个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积极与区局配合,协助筹备、精心组织,确保座谈会的成功举办;
(三)加强对全区劳动力市场的检查监察力度,努力净化职业介绍市场。区劳动保障监察股和劳动监察中队要开展经常性的整顿劳务市场秩序活动,切实担负起对劳务中介市场的检查执法责任。05年春节前后要与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联合组织对劳务中介机构的检查、清理和整顿行动,严厉取缔以赢利为目的,诈骗坑害农民工的违法乱纪非法劳务中介机构。
(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氛围。区劳动服务公司、各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要选准工作切入点,经常性深入到企业中,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帮助企业了解政策,运用政策。鼓励企业腾出就业岗位,解决农民工就业难的实际问题,为农民工就业创造宽松的环境。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加强重视,明确各自职责,将其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一件大事来扎实做好。对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春风行动”情况,区将通过广播、电视、信息刊物、劳动保障网站进行跟踪报道,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农民工就业的良好氛围。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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