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九年二月十六日
汕头市澄海区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普查工作,根据市府办《转发广东省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指导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08]288号)的有关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全区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全面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状况,切实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合理实现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优化就业结构,加快我区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
二、普查时点及时限
(一)普查时点
1、普查时点:2008年12月1日。
2、时期资料:2008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普查对象: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农村户籍人员(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周岁)
(三)普查形式本次普查采取入户登记调查的方式进行。从公安部门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或统计部门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中调取农村户籍劳动年龄人口基本信息作为调查的基础数,再由调查人员入户按调查表登记。
(四)普查内容具体见附表《广东省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登记表》。
三、工作安排本次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9年2月20日前):各级成立工作机构,落实经费,制订普查方案,编制普查表,开展宣传并进行工作动员;对负责对入户调查的指导人员进行培训。
(二)全面调查登记阶段(2009年3月——4月):各镇(街道)组织所属自然村、社区逐户登门调查,填报调查表,完成表格审核工作。
(三)录入汇总和编制规划阶段(2009年5月):由普查办将有关资料录入到全省统一的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子系统的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模块中,建立农村劳动力技能和就业情况档案并进行审核验收。在普查基础上,编制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规划。
四、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本次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汕头市澄海区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黄常新(副区长)任组长,陈竞钿(区府办)、黄锦楷(区劳动保障局)任副组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公安分局、农业局、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本次普查的统筹、规划、监督、落实和协调。办公室由杨绍深任主任,蔡文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李锐荣(区统计局)、陈伟鸿(区公安分局)、陈其鸿(区农业局)任副主任,詹益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任联络员(联系电话:85866348,传真电话:85836766)。
本次普查工作完成后,该机构自行撤消。
各镇(街道)也应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确保普查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五、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所有被普查对象都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根据普查的资料,全面建立汕头市澄海区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并不断更新数据。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其他行政行为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