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劳社函[2009]1号
各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现将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粤劳社电[2008]76号)和汕头市劳动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全省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汕劳社函[2008]58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省厅和汕头市局的要求,迅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检查情况总结、检查情况统计表请于2009年1月23日前报送局劳动监察股。
联系人:卢再强 电话:85855212 传真:85887673
澄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九年一月六日
转发关于开展全省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汕劳社函[2008]585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
现将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粤劳社电[2008]7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省厅的要求,迅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检查情况总结、检查情况统计表请于2009年1月25日前报送市局劳动监察科。
联系人:刘建涛,电话:88645036,传真:88645032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全省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
200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要求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加大工资支付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决定从2008年12月22日至2009年1月22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是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外向型企业。特别是对以往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近期列入欠薪重点监控的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是企业建立工资支付制度,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支付情况。通过专项检查整治,及时发现欠薪隐患,及时介入处理,解决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分片包干,务求实效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抽调骨干力量,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依法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走过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要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屋建设、市政设施、交通路桥、水利电力建筑等)进行全面检查。要通过查阅劳动合同,核查职工人数,检查工资支付制度、工资支付台帐等方式,切实掌握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实际情况。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守法经营和依法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
三、依法严厉查处工资支付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行动中发现的工资支付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要按法定程序及时查处。其中,对欠薪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欠薪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对欠薪逃匿的企业要及时处置,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等一时间到场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对以追讨欠薪为名追讨建筑工程款的,要及时通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入处理;对存在欠薪苗头的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控,迅速消除隐患,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不因欠薪发生群体性事件。
四、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建设、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整体合力。劳动保障部门要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共同处理好建筑企业拖欠工资案件;要与公安部门共同妥善处理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启动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共同打击欠薪逃匿行为;要主动将企业劳动保障违法信息通报人民银行,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五、认真总结,按时报送检查情况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专项行动情况,并在2009年2月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厅劳动监察处。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