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劳社函[2009]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全面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现将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09年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培训班的通知》(汕劳社函[2009]7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的精神组织有关人员报名参加培训。根据澄海区的办学实际,对于报读初级维修电工、初级制冷技术、初级及中级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制图员等专业的有关人员可到澄海区劳动培训中心报名参加培训。其它工种的培训参照汕劳社函[2009]71号通知执行。
澄海区劳动培训中心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定点机构,可减免费提供再就业职业技能初级培训。劳动培训中心的联系电话:85722062。
澄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举办2009年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全面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培养优秀技能人才,根据《关于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部令[2000]6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劳社[2002]13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2009年度举办维修电工等二十个职业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考核培训班。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持证人就业、任职、开业、对外劳务法律公证等有效证件,也是作为工人就业与单位工资调整的依据。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培训报名工作,大力加强在职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落实持证上岗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
维修电工、计算机操作员、潮州菜烹调师、汽车驾驶员、仓库保管员、收银审核员、化学检验工、汽车修理工、计算机制图员、美容师、美发师、插花员、餐厅(客房)服务员、绿化(园艺)工、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服装设计定制工、焊工、机修钳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等。
二、培训对象
凡在汕头市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三资、民营等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从事上述职业的有关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可享受减免费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
三、培训与考核发证
为使上述各类人员能更有效通过资格考核鉴定,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教学大纲、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前的强化培训。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培训班结业学员进行职业资格考核鉴定,成绩合格者发给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申报条件、收费标准
五、培训方式与报名办法
培训班采取业余培训的方式,各单位可收集参加晋级职工的资料到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报名,具体开班时间由培训中心根据学员报名情况进行安排,另行通知。 报名办法如下:
1、报名手续:单位统一报名与个人自行报名均可,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已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寸彩色相片3张和二寸黑白相片2张(不要大头相)。 下岗失业人员可凭《失业待遇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等下岗失业有效证件参加一次免费再就业培训。 报名表可在培训中心网址下载。
2 、报名时间:每周一至五,上午 8:30 ~ 12:00, 下午 2:30 ~ 5:30 。
3 、报名地点:汕头市劳动保障局培训鉴定基地(东厦路 60 号)
4 、联系电话: 88621642 联系人:李老师、林老师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