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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对卫生系统万余人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情况》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贯彻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转发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不包分配大专以上毕业生择业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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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汕头市开展人事代理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汕头市人事局文件
汕市人才1999]024号

 
关于转发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对卫生系统
万余人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情况》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转发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对卫生系统万余人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情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青岛市对卫生系统万余人实行人事代理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省人事厅对我省开展人事代理工作提出的几点意见也很切合我市实际,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去年,我市印发《汕头市开展人事代理的工作意见》(汕市人[1998]38号)以来,我市人事代理工作有了较大的进展。但仍有一些单位重视不够。因此,各单位要按照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的要求,借鉴青岛市的经验,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把本单位的人事代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单位实际,深入开展人事代理,推动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解决人事代理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使推行人事代理制度的工作得以健康发展。
 
           汕头市人事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
 
                                                      
抄报:周日方市长、许斯仕秘书长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
                                                      
 
 
广东省人事厅文件
粤人交[1999]12号

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转发青岛市人事局
《青岛市对卫生系统万余人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情况》的通知
 
各市、县人事局,省府直属和中央驻粤单位:
现将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转么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对卫生系统万余人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情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就我省开展人事代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要十分重视做好推行人事代理制度这一工作。人事代理制度能有
效地解决单位用人“能进不能出”的弊端,有利于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有利于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是现代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适应社会体制的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模式。当前,全国各地已普遍推行这一制度。我省人事代理工作起步较早,广东电视台、广东正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银行网络卡服务中心、省人民医院、深圳润讯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海通证券公司广州营业部等一批省直国有企事业单位已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地人事代理工作发展较快,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发展很不平衡。对此,各级人事部门要引起重视,要把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作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要加快国有企事业单位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步伐。由于我省大多
数国有企事业单位尚未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当前应着重做好如下几件工作:(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人事代理新理念。要明确国有企事业单位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是以保障其用人自主权为前提的,人事代理是受其委托对事务性、专业技术性、咨询服务性等方面的人事业务进行社会化管理。总结推广非国有单位以及会计、律师、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与主管部门脱钩后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成功经验,让社会各界、用人单位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了解什么是人事代理,这种制度有哪些优越性,代理什么,如何代理等,使之乐于接受人事代理制度。(二)把握时机,大力推进人事代理工作。要以企业脱钩、事业单位转制改革为切入口,抓紧研究国有企事业单位脱钩转制后如何与人事代理制度相衔接的办法,主动上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服务,把人事代理工作做细做好。(三)要求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但不搞一切切,条件成熟的可成建制进行代理;条件尚不成熟的,可按照先易后难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的原则逐步推进,选择哪一种形式完全由代理单位决定。
三、开展人事代理工作的几个具体问题。(一)人事代理机构的资格
问题。按照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的有关规定,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部门直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是唯一合法的人事代理机构,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行从事人事代理业务,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查处。(二)为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人事代理工作,各地区不得搞画地为牢属地管理。凡已经实行这管理的,应予以纠正,要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分级开展人事代理工作。即省直单位、中央驻穗单位以及其它在省工商、民政等省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统一由省人才中心管理;市、县属单位分别由市、县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三)各单位人事部门要积极配合政府人事部门推行人事代理制度的工作,履行职责,严格按中央和省的政策规定办理人事代理的有关手续。
四、加强领导,练好内功,为推行人事代理制度创造条件。人事代理
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级人事部门要主动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要练好内功。人事部门的领导和从事人才工作的同志决不能满足于现状,要跳出传统的思维定势和地域框框来分析问题,要学习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和国外先进的人事管理技术,多看自己的不足,克服因循守旧,不图进取的消极情绪,振奋精神,更新观念,勇于开拓创新,要着手研究知识经济和我国一旦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给人事工作产生哪些影响,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应变措施,当前要把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作为人事工作的重点,要有一名领导新自抓这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人事代理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使推行人事代理制度的工作健康发展。
 
 
广东省人事厅
一九九九年六月九日
 
 
人事部办公厅文件
人办发[1999]40号

 
关于转发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对
卫生系统万余人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的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人事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大力开展人事代理工作,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有些地方已取得明显成效。
最近,青岛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对卫生系统万余人实行人事代理,有力地推动了事业单位人才流动开发工作。现将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对卫生系统万余人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情况》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青岛市经验,深入开展人事代理,加快人才市场建设步伐,推动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附件:青岛市对卫生系统万余人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情况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青岛市对卫生系统万余人实行
人事代理制度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精神,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配套改革,我们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全市卫生系统28个直属单位的万余人,在实行聘用合同制和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基础上,全部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做法
(一)开好联席会,统一思想认识。围绕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市人事局和卫生局召开联席会,认真分析了卫生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现状,认为影响人事制度深入改革的“瓶颈”问题就是出口不畅。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对代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作了专题研究,形成了会议纪要,各自按照分工,做了必要的准备。
(二)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协议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卫
生系统的直属单位签订。各直属单位不再管理人员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再直接办理人员的进出手续,单位法人与人才签订全员聘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直属单位原来所设立的人事部门有的可以取消,有的大幅度减少人员。人事方面的大量工作由代理部门去做。
(三)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的管理。为方便卫生系统的人事
管理工作,市人事局专门设立“青岛市人事档案委托管理处卫生人才人事档案管理科”,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四)青岛市人事局批准在卫生局设立“|青岛市人才市场卫
生人才人分市场”。分市场的主要职责是:①面向卫生系统,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医疗卫生人才供求信息;②开展医疗卫生系统的人才交流服务工作,协调安排系统内各单位下岗、待岗人员重新上岗或择业、就业;③组织医疗卫生系统的各类培训,特别是系统内在机构改革和用人制度改革中待岗、下岗等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社会需求与卫生党校的专业设置,开展其它培训工作;④开展卫生人才的素质测评工作和评价业务;⑤开展各类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开展各类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卫生人才分市场的行政管理以市卫生局为主,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配合,业务管理以市人才交流中心为主,市卫生局配合。
(五)合理分工,联合开展人事代理业务。市人才交流服务
中心和卫生局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作。市人才交流中心主要负责卫生系统人事代理业务的管理,指导卫生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施行人事代理工作;负责为乙方培训开展人事代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人才人事工作政策,共同制定开展人事代理业务的办事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有关部门协调人事代理业务范围相关的事务;负责向乙方提供开展人事代理业务必要的表、证、册等;负责输辞职、辞退人员恢复身份、从外地引进人才、办理国家不包分配学生就业手续和《聘用合同》鉴证手续;负责编制人事档案索引,指导乙方建立人事档案信息咨询服务系统;协助乙方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和评审晋升、调整档案工资、人才招聘、人才素质测评和其他可以纳入人事代理范围的相关业务。
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和管理;负责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考评、调整档案工资、认定工作年限、承办社会保险工作;办理各类人员进出手续;指导《聘用合同》和《岗位聘任合同》的签订;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员工的年度考核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主要成效
卫生系统实行人事代理后,有力推动了卫生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使其向纵深和配套方面迈进了一大步,主要在以下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人才进口“市场化”。建立分市场后,用人单位所需要
的各类人才,通过市场实行合理配置,在人才招聘、人才引进、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等各个进人环节中,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市场规律和供需双方的要求去选人用人,突出了专业对口和用其所长,改革了统包统配和进入个别人说了算的状况,保证了所进人员的素质。同时,通过人才市场可以实现卫生系统内部人才的余缺调剂,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 员工管理“社会化”。实行人事代理后,用人单位和人
才之间,通过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实现了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工作表现好可以续签合同,表现不好实行待岗,直至推向市场自谋职业。社会化管理的好处:一是改变了过去那种“干好干好一个样,不犯大错不出局”的弊端,通过激励机制,增强了员工的危机感、责任感和竞争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使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淘汰机制得以拓展;二是社会化管理后,由代理部门、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按照各自的分工,共同抓好人事管理工作,其中对于一些诸如人才评价、人事策划、急缺高层人才的补充等深层次服务,可集中研究,重点突破,有利于人事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代理部门还可以提供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素质测评、人才开发培训、办理出国手续等多方面的“一条龙”服务,方便了用人单位;三是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不直接管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整个系统28个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干部可减少50%以上,尤其是将用人单位从繁杂的人事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可以集中精力抓好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激励等主要业务工作。
(三)人员出口“有序化”。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后,做到按步
骤有序地疏通人员出口。第一步,人才终止岗位聘任合同后,先在单位内部调整消化;第二步,如调整不了,再终止聘用合同,将其推向分市场;第三步,分市场经过系统内部调剂,重新安排岗位;第四步,如分市场仍然安排不了,推向社会作为失业人员对待。用人单位不再为人员的处理而存在“后顾之忧”,进而实现了人员进、管、出各个环节的配套改革。
在卫生系统全面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既是卫生事业单位配套改革的一种有益探索与尝试,也是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突破,对其他类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的改革,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 注意的问题
卫生系统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所遇到的和应该注意的问题是:
(一)社会保险不到位给疏通“出口”造成了一定难度。目
前,财政全额和差补拨款的事业单位,除了失业保险之外,其他的都与企业不同步,尤其是养老保险,这给落聘人员造成了很大的后顾之忧,也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压力。对此,青岛市卫生系统对聘用人员分为三种情况区别对待:第一种情况是接近退休年龄的,一次性将合同签到退休;第二种情况是对新进人员完全按照企业对待,推向市场;第三种情况是对介于二者中间的这部分人,采取连续签合同达到多少年再享受退休的政策,一旦中断将推向市场。这三种情况,除新进人员改革到位外,其他两种均有所限制。因此,对事业单位的保险问题,国家应该考虑一个尽快到位的办法,使其在市场经济的坐标上,与企业平起平坐。
(二)要注意适当控制推向市场的人员数量。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推向市场,对于人才自身来说,困难较大,后路艰难。所以在实施中,应当加以适当控制。青岛市卫生系统,经过初步试行改革,全系统约有350人解除合同。在层层调剂后,约有150人推向市场,约占1%多一点。
(三)分市场要注意采取特殊措施,尽量多安置部分解聘人
员。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人员,分市场如果仅靠系统内的余缺调剂,是很难解决问题的。因此,青岛市卫生系统采取将所属单位部分后勤服务,如印刷、修理、车辆、供应等共性的服务项目,从基层单位中抽出,集中放在分市场安排解聘人员;同时清理各单位的临时用工,全部改用本系统人员。以此控制待业失业人数,保证改革不出现大的波动。
(四)用人单位要注意解聘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一是事先规
定出明确的解聘标准和条件;二是平时注意严格考核;三是要有对法人的必要监督措施,如工会组织等等,防止出现因为不科学和不公正而造成大量人事争议和上访事件。对此青岛市卫生系统正在进一步研究保证措施。
 
 
青岛市人事局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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