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人事局各股室主要职责
一、人事秘书股: 1、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开展; 2、起草综合性文件,组织人事工作的综合调研,组织安排局综合性会议,综合管理人事宣传工作; 3、负责人事管理信息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 4、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信访、接待、保密、财务、离退休干部管理等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属下单位党务、人事、纪检、监察工作; 6、负责区机关幼儿园的行政管理、指导工作。 二、调配录用股: 1、按管理权限办理区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上级驻澄单位国家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调配、交流业务;负责区直党政群及各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上级驻澄机关、事业单位从本区以外调进的人员工作; 2、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统计工作; 3、负责国家公务员及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聘)用工作; 4、负责国家公务员轮岗、竞争上岗、回避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 6、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申诉、控告以及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7、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以及就业指导、培训,协调军队转业干部的社会保障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企业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企业聘用制干部的考核审批工作; 9、负责赴国(境)外培训和因公出国、出境的政治审查工作; 10、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干部和镇机关聘用制干部户口“农转非”审批工作。 三、工资福利股: 1、综合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教龄、护龄、警龄和干部退休、退职工作; 2、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退休、退职的审核、审批和工资统计工作; 3、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以及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等工作; 4、承办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有关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休干部的管理和落实政治生活待遇的工作及负责全区退休干部的统计工作; 6、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 四、人才管理开发股: 1、拟订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接收、审核、派遣等有关工作; 2、承办有关任免事项; 3、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和管理工作; 4、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工作,综合管理区委、区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5、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推荐和高级科技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限的审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队伍的管理工作; 6、承办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工作; 7、指导和协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展人才交流和人才开发工作。 五、职称股: 1、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实施,管理和指导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评审、聘任、考核工作; 2、负责各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调整,参与、指导评审工作; 3、负责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 4、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工作; 5、负责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进行综合管理。 六、培训教育股: 1、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 2、会同有关股室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岗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等工作; 3、指导和协调区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区人才培训中心开展培训工作。 六、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综合管理、指导全区各类人才市场,做好人才、智力交流和咨询等工作; 2、组织、举办和参与各类人才市场; 3、承办大专院校国家计划内自费毕业生、“五大”毕业生和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和录(聘)用工作; 4、审批全区人才中介机构的设立和招聘人才广告; 5、引进并管理区外、国外人才和相关的技术、智力项目; 6、办理企业之间的干部流动工作; 7、承办单位人事代理、人事代管工作; 8、为流动人员接转关系,代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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